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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乡镇执法水平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12-08 16:10 信息来源: 【字体:

市司法局局长 孙权新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为密切,乡镇执法水平更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最为直观的体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力。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实现了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机构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的不断提升,对基层乡镇执法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乡镇执法亟须破解的瓶颈性障碍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构建不完善。当前仍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县乡两级执法职责边界和案件移送协作长效机制等进行明确指导规范,乡镇执法主体资格缺失、放权不规范、行权无依据、执法效率较低的问题长期存在,难以满足基层社会利益结构多元、资源主体多样和治理内容复杂形势下的治理要求。二是行政权力配置与协调不深入。执法分家、条块分割现象依旧存在,在大量的以委托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权力下放乡镇的情形中,县直部门委托下放的执法权基本只委托了执法监管职责类权力,审批权未相应下放,这种审管分离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导致监管矛盾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转移。实践中往往存在乡镇执法权力配置不清、管辖领域不明或者公共事务的复杂性、行政执法机关的趋利性等原因导致行政执法权限产生冲突。三是“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不到位。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乡镇执法水平提升助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落实不到位,乡镇执法不规范,执法缺位、执法越位、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和逐利执法等现象较为频发。四是乡镇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效果不明显。在乡镇逐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过程中,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办案流程和执法依据不熟悉;执法队伍装备配备不齐,执法缺乏权威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待遇保障和等激励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乡镇执法水平,践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直观体现。下一步工作中,为实现提升乡镇执法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这个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强立法谋划,重塑基层执法构架。

秉持破解“权责不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升行政效率的改革理念,坚持用法律法规来调整基层执法关系。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的角度出发,完善关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门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方式等,确定各部门“权责清单”,避免出现权力边界模糊、权责不对等现象。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对基层乡镇执法权的授权力度,改变现有委托执法比重过高的情况,理清乡镇作为行政执法主体的法定执法事项清单,积极探索下放基层乡镇有需要、接得住的执法事项,逐步构建权责统一、简约高效的基层乡镇综合执法体系。

二、抓好协同联动,推动形成执法合力。

加快构建高效协同治理格局,推动更大范围统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联动,进一步强化镇街在执法中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县镇两级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司法局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加强赋权单位与乡镇的执法工作衔接、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明确赋权单位与乡镇关于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落实县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市域社会治理指挥中心、12345热线等平台联动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实战化、一体化,提升执法数据汇聚共享、执法应急指挥调度、可视化分析研判及执法监测预警水平,提高执法质效。

三、深化执法监督,夯实基层执法权威

严格规范基层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监督“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用,明晰市、县、镇三级执法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乱作为、不文明等问题的通报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的主动监督,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执法规范公开,服务群众,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锻造专业队伍,提升基层执法质效

持续加大基层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保障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强人才选拔和人才交流,通过公开招考、聘用等多种方式录用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积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执法机构人员下派纳入乡镇执法队伍,实行派驻单位和乡镇双重管理,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更加灵活的人员交流模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利用“线上+线下+实操”多元执法培训方式,分领域、分批次进行重点培训,迅速提升乡镇综合执法队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实务操作水平。推动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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